一、监管对象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证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人
二、监管内容
(一)是否符合法定转让、租赁、抵押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规等;
(二)是否全部交纳土地出让价款;
(三)是否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的规定合理利用土地;
(四)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情况;
(五)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三、监管方式
批后实地核查,特殊重大情况单独督查。
四、监管措施
采取查阅相关批准文件资料,并实地核查项目。
五、监管程序
(一)书面通知检查对象提供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证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检查对象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核查,并实地核查;
(三)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四)对检查的相关资料归档。
六、违规处理
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