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桦甸市残联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以及残联改革的有关精神,切实保持和增强基层残疾人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建设。
实施加强和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队伍建设。一是乡镇(街道)成立了残疾人联合会。乡镇有3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组成,其中,由党委任命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1名,成员2名;街道有5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组成,其中由街道党工委任命街道残联理事长1名,成员4名。明确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市残联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不再受民政管辖。二是村(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各村有3名人员组成,村书记任残疾人协会会长,村会记和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任会员;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各街道有7名人员组成,社区书记任残疾人协会任会长,主任和5名残疾人专职委员任会员。
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教育培训,强化履职能力。市残联将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和专职委员、村(社区)残协会长、专职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残联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升政治素质,增进工作交流,加强残疾人工作政策业务培训,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适用社会工作方法,提高履行职责,服务残疾人的能力。
建立明确了村(社区)残协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村(社区)残协“五个一”管理工作机制。即:选好一名德才兼备专职委员;建立一套实用的管理制度;建立一本辖区残疾人档案;做好一张信息变动季度报表;考核兑现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目前,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已选聘调整,建立健全了基层残疾人组织机构,将辖区内热心服务残疾人的代表纳入基层组织,实现对残疾人“一个不能少”的组织覆盖。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上下信息畅通,工作开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