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舒兰市人民法院开展“暖企”行动,为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助推小微企业平稳渡过疫情难关。
精心部署,无接触式“访企问需”。舒兰法院制定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小微企业提供“暖企”法律服务的意见》,成立了两支“暖企”小组,采取无接触方式“访企问需”。小组成员主要通过电话、微信等网络方式,了解企业疫情期间遇到的困难。了解到德生牧业、众源米业等复工企业缺少防疫物资后,舒兰法院捐赠了酒精、消毒液、口罩、手套等物资。
“远程作战”,畅通服务通道。疫情期间,舒兰法院开通“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远程”诉讼服务,依法保护企业诉讼权利。该院依托移动微法院、吉林电子法院等网络平台,运用互联网庭审系统、线上执行等网络技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涉企诉讼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保全、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因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给予诉讼费用缓交和减少的支持。
引导与惩戒并重,兼顾纠纷各方权益。对由疫情引发的用工纠纷,舒兰法院一方面依法认定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的报酬待遇,另一方面引导企业灵活调整用工方式,通过企业与职工协商调整薪酬、转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用工。对由疫情引起的企业间房屋租赁、货物买卖和运输等商事合同纠纷,舒兰法院既依法打击失信行为,又审慎采取信用惩戒。对非法违规民间放贷行为,舒兰法院既依法严厉打击,又引导银企缓解企业还贷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