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全面抓好国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保障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有效供给,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可以买滚球的app农业农村局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自2020年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方案》明确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区域为全市范围(包括开发区),试行主体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试行品类为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各生产主体在农产品上市前要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方可上市销售,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同时,《方案》还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基本样式、承诺内容、开具方式、开具单元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方案》于3月13日印发后,永吉县、磐石市率先行动,开展食用农产品凭“证”上市,吹响了我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号角。永吉县口前镇东朋种植合作社和吉林省北国之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磐石市明城镇设施农业合作社成功开具了当地第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交易时主动出具合格证,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集成起来,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更加有效地保障我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